,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离婚案例 > >
律师

离婚案件执行中的三大难题及对策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执行难度不断升级,尤其是涉及子女探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归并三大方面成为突出难题。具体为: 一、探望权的问题。1、法律文书确定的探望方式易引..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案件执行中的三大难题及对策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28 10:21 热度: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执行难度不断升级,尤其是涉及子女探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归并三大方面成为突出难题。具体为:
  一、探望权的问题。1、法律文书确定的探望方式易引发争议。判决、调解一般都确定非直接抚养方定期到直接抚养方探望,或将子女从抚养方接回居住。实践中双方当事人探望权争议发生的责任无法证实,导致无法执行。2、部分法律文书确定的探望地点不恰当。有的判决书确定探望权行使地点在学校、幼儿园等,在直接抚养方的施压下,学校因担心卷入纠纷而不配合探望权行使。还有法律文书将探望地点确定在公园、大型商场,但由于天气、城市建设变化等因素,使非直接抚养方难以行使探望权。
离婚案件执行中的三大难题及对策
  二、房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商品房、公租房或城市私有房屋、农村宅基地房的分割使用问题,因房产价值大、整体分割难,一般调解或判决将房产归一方当事人所有,并支付另一方归并款。但目前经常出现获得房产所有权(承租权)的一方当事人并无能力支付另一方房产归并款,房产分割难以执行。
  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法律文书主文中仅对分割后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确认,而未明确财产的交接时间、方式,这也容易引发当事人财产履行分割的争议。
  对策:
  一、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审判人员应多做双方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离婚双方就子女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原则,确定合适的探望时间及方式,建议由“非直接抚养方定期接子女”改为“抚养方定期送子女”,以减少争议和执行难度。
  二、离婚涉及房屋分割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根据房屋的性质、状况,与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沟通,确定房屋能否分割。若房屋不能分割,在考虑房屋价值及归并金额、当事人工作收入、支付能力、矛盾冲突等因素后作出合理处置。对于不能分割,双方当事人支付归并款能力都较差,或涉及有房屋贷款的,可考虑确定房屋产权共有,居住使用方给付搬离房屋方一定数额房屋租金,或以分割所得部分财产折价抵偿房屋租金。
  三、对分割其他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要确定具体的交接时间、方式,减争议,也便于法院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执行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后约定不让探视孩子就不支付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下一篇:离婚设赔偿条件合法吗?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存款转移纠纷

案例: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存款累计达 60 万元,存入男方名下的银行账户。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在协商过程中,男方得知女方主张分割全部共同存款,遂擅自将银行账户...

诉讼离婚中父母出资购房分割纠纷

案例:双方结婚后,男方父母为支持小夫妻购房,全款出资 180 万元购买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婚后 3 年,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女方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

协议离婚中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分割纠纷

案例: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购房时房产价值 100 万元。婚后,在女方的要求下,男方将女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房产变更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姻关系存续...

诉讼离婚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纠纷

案例:双方结婚 5 年来,男方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恐吓等行为。女方曾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同时,女方多次到医院就诊,诊...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