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分居了两年但是没有证据法院会同意离婚吗

分居了两年但是没有证据法院会同意离婚吗?上海离婚律师解答:不能,首先,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其次,就算分居时间已经长达两年,但不能向法庭提供分居的证据的话,法院一..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居了两年但是没有证据法院会同意离婚吗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06 14:53 热度:


分居了两年但是没有证据法院会同意离婚吗?上海离婚律师解答:不能,首先,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其次,就算分居时间已经长达两年,但不能向法庭提供分居的证据的话,法院一般也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怎样算分居两年?
 
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夫妻分居两年,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单纯的两年只是一个时间上的条件,那么,怎样才算分居两年呢?除此之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分居的证据本来就很难提供,因为分居的实质必须是夫妻两个人在这两年期间根本都没有履行过性生活,所以,这里也建议大家,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没有必要通过分居的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没有证据,婚姻关系实际上也解除不了。除非分居这么长时间之后,另一方也同意协议离婚了。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公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下一篇:分居两年了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出?

相关阅读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哪些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立即颁发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

一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在国外定居,另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国内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对国内一方的情况较为熟悉,便于开展诉讼程序,包括送达法律文...

双方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当双方均外出打工时,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判断。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果都未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那么按照一般规定,由被告户籍...

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若一方外出打工,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需分情况确定。如果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是因为外出打工一方经常居住地不固定,在原...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