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4 15:31 热度:


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财产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复婚的相关规定?
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如下:
1、 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所积累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的各种福利收入和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存在夫妻关系后,双方从生产、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有夫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会发放到其名下的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合上面所说的, 离婚了之后也是可以进行复婚的,但对于复婚之前所有的财产,就算是之前分割到的财产,也会是属于个人所拥有,对方没有任何分割的权利,所以,在分割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下一篇:退休人去世后抚恤金由谁来继承

相关阅读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哪些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立即颁发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

一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在国外定居,另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国内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对国内一方的情况较为熟悉,便于开展诉讼程序,包括送达法律文...

双方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当双方均外出打工时,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判断。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果都未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那么按照一般规定,由被告户籍...

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若一方外出打工,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需分情况确定。如果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是因为外出打工一方经常居住地不固定,在原...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