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律师说法 > >
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认定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1 11:31 热度: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有哪些
需夫妻当事人双方订立书面契约,即对夫妻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这里的夫妻应理解为缔结婚姻的男女两方,这一男一女只要缔结为夫妻,不论其是婚前还是婚后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均应视为是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如果限定在婚后,显然与立法旨意相背。因为,法律之所以要确立和提高约定制的地,目的之一是要充分尊重个人财产的自主权,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结婚时明确财产归属可减少纠纷。
如果说,结婚登记前财产约定无效,只有结婚登记后财产约定才有效,那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旦一方不肯约定,岂不是只能实行法定共同制吗?财产较多的一方又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呢?所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中的夫妻是指在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非在财产约定时为夫妻。

 


关闭窗口
上一篇:可以口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吗
下一篇: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吗

相关阅读

离婚时,涉及企业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涉及企业股权分割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公司章程对股权分割无特殊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股权份额。例如,夫妻共同持有某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详细约定探视的具体方式,比如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的时...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多方面着手争取。首先,突出自身抚养条件的优势。在经济方面,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显示自己有...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在什么情况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例如,直接抚养子女...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