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律师说法 > >
律师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 第一, 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09 10:54 热度:


婚姻法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
第一, 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在法律原则上属于违法犯罪,自然地,重婚情形下的婚姻是被法律规定为无效的。
第二, 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其实都是有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我国婚姻法则自1980年以来明确规定了,禁止一切在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因此,在婚姻双方具有该类亲属关系,则他们的婚姻是法定无效的。
第三, 当事人在婚前患有某疾病,该疾病被医学证实为无法结婚的,并且婚后该疾病也尚未痊愈的情况。因此,婚前双方有必要进行一定的疾病存在可能性排查,包括严重的遗传类疾病,可能会为后代的健康生存带来巨大的潜在隐患;医学规定的特定多类传染病,以及相关的精神类疾病。上述疾病存在与当事双方某人的身上时,并且在结婚以后也未能顺利治愈疾病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第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这方面有相应的规定,其中要求男性不得在22周岁之前结婚,而女性则不得在20周岁前结婚,对晚婚晚育给予一定的鼓励。显而易见,只要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存在一方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即使领取到了结婚证,但是他们二人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不被法律所承认。
也就是说,在这四种特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有合法的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去主张这段婚姻的无效性。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下一篇:上海离婚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哪些

相关阅读

离婚时,涉及企业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涉及企业股权分割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公司章程对股权分割无特殊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股权份额。例如,夫妻共同持有某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详细约定探视的具体方式,比如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的时...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多方面着手争取。首先,突出自身抚养条件的优势。在经济方面,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显示自己有...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在什么情况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例如,直接抚养子女...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