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婚姻法规 > >
律师

离婚房产给孩子,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他说他净身出户,儿子判给我,不过要我去公正一下,两套房子都留给儿子,我只能住,没有卖的权利,更不可以在里面结婚,这个可以公正吗?公正后会有..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房产给孩子,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03 14:30 热度:


咨询: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他说他净身出户,儿子判给我,不过要我去公正一下,两套房子都留给儿子,我只能住,没有卖的权利,更不可以在里面结婚,这个可以公正吗?公正后会有法律效力吗?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如有房产证可以公证房产给孩子的,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因为双方感情不合我们分有十年我现在起诉离婚对方跟我要孩子抚养费,儿子现在都二十七岁了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法院不会判决你支付抚养费的,孩子早已成年。
咨询“哺乳期离婚,男方在坐月子期间经常夜不归宿,夫妻感情破裂,经常打骂妻子,刚生产10就强行将妻子送回老家。妻子无固定工作。女方父母年迈,打算离婚不争孩子抚养权,这种情况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该给谁?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起诉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离婚孩子太小不能离婚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关闭窗口
上一篇:2019年子女财产分配的法定原则是什么
下一篇: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应该如何认定

相关阅读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纠纷法规

案情介绍 孙某和妻子李某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两人育有一子,今年 5 岁,孙某认为自己经济条件较好,更适合抚养孩子;李某则主张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与自己感情更...

离婚损害赔偿之过错方判定

案情介绍 周某与妻子吴某结婚多年,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吴某发现后,深受打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周某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法...

军婚离婚的特殊法律规定

案情介绍 现役军人张某的妻子林某,因与张某长期异地,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林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

一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规

案情介绍 许某的丈夫郑某因生意失败,离家出走后音信全无,下落不明已超过两年。许某为了结束这段婚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