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谭凯近日代理一起房产分割案,基本案情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邹女士,女,1974年12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路
被告一:住上海市西藏北路
被告二: 住上海市西藏北路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上海市西藏北路室房产,房屋所有权归两被告所有,两被告向原告支付30%份额折价款。(房屋面积76.42平米,暂计300万元)。
二、诉讼费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两被告按份共有本市西藏北路室房产,原告与两被告各占30%、40%、30%份额。该房产原为原告父亲房产,现孝已经于2016年去世,共有基础关系丧失,2018年9月,原告经医院诊断为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并手术,花费了大量治疗费用。原告2014年已离婚,独自抚养孩子,提取公积金在外租房,现已无力负担生活和后期治疗费用,生活十分艰难,遂多次与被告交涉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被告一直独占该房屋且拒不分割,也不让原告居住,且被告另有住房可供居住,故涉诉。目前案件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