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王家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以“同心倾听、悉心释法、慧心调解”的“三心”调解法,将“情”融于“法”,让对簿公堂的父母重树抚养共识,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2020年,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祖某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定婚生女孩小刘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时支付抚养费。事实上,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女儿小刘一直由原告抚养至今,原告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父女感情,期间被告未支付抚养费。因孩子成长,生活、教育支出不断增加,原告刘某某深感力不从心,为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及教育条件,遂将被告祖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将小刘抚养权变更归属为原告,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林通过分析研判认为,本案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亲情关系的延续,不能一判了之。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先进行调解。经了解,小刘现在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主选择跟随父亲生活。随即,李林法官“慧心”开展“背对背”调解。
李法官先“悉心”向被告释法明理,“母亲是孩子温柔的港湾,要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与环境。”“法官说的对,孩子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祖某深情地看着孩子说。之后,李法官又与原告深入沟通,表明被告已经同意支付抚养费,作为父亲,不能仅算“法律账”,更要算“成长账”。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祖某自2025年3月份开始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直至其成年,并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下一步,深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引导家庭纠纷妥善化解,让每一份抚养责任落到实处,用“温情”为孩子们营造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以法律为盾守护稚嫩羽翼,以温情为桥托举未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