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书证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氓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3、视听资料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所以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