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常见问题 > >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发布时间:2025-03-27 10:47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讨论。在离婚登记完成前,也就是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还未领取离婚证期间,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任何一方都有改变主意的权利。但如果已经完成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意反悔。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例如,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或者通过胁迫手段迫使自己签订不公平的协议,那么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对于子女抚养部分,如果出现新的情况,如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重大疾病等原因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抚养子女一方存在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案例:刘某和赵某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归赵某所有。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刘某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此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后来两人再次协商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但赵某发现,刘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了一笔大额存款。赵某在得知该情况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在另一起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离婚后,李某因突发重大疾病,无法继续照顾子女,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完成前处于未生效状态,当事人有撤回的权利。而离婚登记完成后,离婚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允许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当出现影响子女成长的新情况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变更抚养权。​
律师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双方要充分沟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虑,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反映自己的意愿,并且公平合理。如果在签订协议后、离婚登记前反悔,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已经完成离婚登记,发现离婚协议存在问题,想要反悔,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要收集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并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提起诉讼。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若要变更抚养权,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需要变更的新情况,如医院诊断证明、相关部门的调查材料等。同时,无论是在哪个阶段,都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上海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