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无效。一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双方约定将属于国家禁止交易的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约定逃避法定债务的财产分割方式,这样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二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重要财产信息,欺骗对方签订不利于对方的财产分割条款,或者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对方签署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条款,撤销后该条款自始无效。三是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当财产分割条款严重偏离公平原则,导致一方获得的财产与应得财产相差悬殊,且另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或者对方的困境等,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四是协议主体不适格。比如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王某和张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属于王某单位的福利房私自转让分割,而该福利房按照单位规定是禁止转让的。后来双方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该关于福利房分割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在另一起案例中,李某通过威胁手段,迫使妻子赵某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绝大部分归自己所有。赵某在摆脱威胁后,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分割条款,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赵某的诉求,该条款被撤销后无效。还有一起案例,陈某和钱某离婚时,钱某利用陈某刚失业经济困难且急于离婚的心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陈某只能分得极少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财产分割条款显失公平,判决无效。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且内容公平合理,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同样适用这些规定。法律通过对无效情形的界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当财产分割条款出现上述无效情形时,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案件事实,对该条款的效力进行审查和判定。
律师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相关财产的性质和交易规则,避免约定违法的财产分割方式。对于财产状况要如实告知对方,不得隐瞒、欺诈。在协商财产分割时,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感觉对方存在威胁、强迫等不当行为,或者认为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不要轻易签署协议,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如咨询律师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若已经签订协议后发现存在无效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协议签订过程的记录、双方沟通的材料、涉及财产性质的证明文件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条款无效或撤销相关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