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协商结果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他人利益,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约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考虑财产的来源、性质、用途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且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方面贡献较大,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该方。
案例:赵某和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的工资收入、孙某经营店铺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来两人决定离婚,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双方协商由赵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赵某按照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予孙某补偿。但在分割赵某的工资存款时,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孙某在家庭中照顾子女和老人付出较多,且赵某在婚姻中有与他人暧昧的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但也有一定过错,于是在分割工资存款时,适当向孙某倾斜。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明确规定。通过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创造财富的合法权益。在分割时,遵循协商优先和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考虑到婚姻关系中各方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家庭的稳定和谐。法律赋予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合理裁量的权力,以确保财产分割结果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公平。
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保存好与财产相关的凭证,如工资条、投资收益证明、房产购买合同等,以便在离婚时准确认定共同财产。在协商离婚财产分割时,要保持理性和沟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财产,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的性质、来源以及自己在家庭中的付出等情况,支持自己的财产分割诉求。对于无过错方,要收集对方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财产分割时争取更多权益。同时,在分割财产过程中,要考虑到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未来增值潜力,避免因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影响。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企业股权等,分割时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和财务顾问的帮助,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另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依法纳税,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后续纠纷。对于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的股权分配、经营权交接等问题,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减少因离婚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