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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怎么办?能补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4-03-20 11:35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是能够进行补办的。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当事人携带着自己的离婚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到民政局去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当工作人员将离婚档案调取出来后,则会依据其当事人的申请,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将复印好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加盖公章即补办完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上能约定房产怎么分配吗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产的分配方式。这种约定通常涉及到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以下几种情况:
共同所有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房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以怎样的比例分割给双方。
一方所有的房产:如果在婚姻期间,一方个人名下拥有房产,另一方没有共同财产权,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该房产的处理方式。
抚养权和居住权:有时候离婚协议还可能约定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居住权,其中可能包括子女和监护方在房产中的居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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