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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能否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25-03-27 10:59


       
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的婚外情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只是一般的婚外情行为,如偶尔的出轨行为,并不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通常难以获得损害赔偿。在要求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同时,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一般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之日起三年内。​
案例:王某在离婚后,发现前夫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王某收集了李某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的照片、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给予损害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重婚行为属实,判决李某对王某进行相应赔偿。在另一起案例中,赵某离婚后发现妻子孙某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偶尔的出轨行为,但不构成与他人同居或重婚,赵某要求赔偿的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中的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法律通过明确赔偿条件和范围,要求无过错方承担举证责任,确保损害赔偿请求在合法、公正的框架内进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严格审查证据,判断过错方的行为是否符合赔偿条件,依法作出判决。​
律师建议:如果怀疑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且可能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意合法性,避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导致证据无效。在发现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后,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配合律师整理证据材料,向法院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争取合理的损害赔偿。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相互忠诚,遵守婚姻道德,若出现婚姻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因过错行为引发法律纠纷和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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