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主要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核心,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基于婴幼儿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能会支持父亲的诉求。例如,母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抚养婴儿,此时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程度、抚养能力、子女与父母的感情亲疏等因素。比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居住环境良好,且能够给予子女更多陪伴和教育,在争夺抚养权时会更具优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充分考虑。
案例:王某和赵某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赵某身体健康且有能力抚养孩子,法院判决孩子由赵某直接抚养。在另一起案例中,孙某和李某离婚,孩子已满三周岁,孙某收入稳定,居住环境优越,且平时对孩子照顾较多,孩子与孙某感情深厚,法院综合考虑后,将抚养权判给了孙某。还有一起案例,周某和钱某离婚,孩子已满八周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钱某生活,法院尊重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了钱某。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通过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双方条件以及子女意愿等因素,确保抚养权的归属能够为子女提供最适宜的成长环境。法律赋予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的权力,以实现子女利益最大化。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亲子关系证明等,准确判断抚养权的归属。
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争夺抚养权,要充分了解法律关于抚养权确定的规定。对于想要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积极准备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亲子互动的照片或视频等。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子女的意愿,与子女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但不要对子女进行不当引导。在诉讼过程中,要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向法院展示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和决心。同时,双方也可以尝试在诉讼前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若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抚养权协议,既能减少纠纷,也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如果协商不成,及时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指导当事人收集有力证据,在法庭上准确、有效地表达当事人的诉求。此外,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都要尽量减少因夫妻矛盾给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持对子女的关爱和照顾,让子女感受到即使父母离婚,对他们的爱也不会减少。在确定抚养权后,非直接抚养方应积极履行探视权等义务,关心子女的成长情况,直接抚养方也要配合非直接抚养方行使探视权,共同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