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林某长期遭受丈夫孙某的家庭暴力,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林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和谐。在林某的案例中,她长期遭受孙某的暴力对待,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对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严格审查。林某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以证实孙某的家暴行为。一旦家暴事实被认定,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林某作为家暴的受害者,属于无过错方,她有权要求孙某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以弥补其身心遭受的创伤,法律在此类案件中充分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