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周某与妻子吴某结婚多年,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吴某发现后,深受打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周某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周某和吴某的案例中,周某出轨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若符合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么吴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在审理时,会要求吴某提供周某出轨及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一旦证据确凿,法院会支持吴某的损害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家庭财产状况、无过错方受伤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以此对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对过错方进行惩戒,维护婚姻关系中的道德准则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