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纠纷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子女抚养
收养赡养
遗产继承
财产分割
家庭暴力
彩礼纠纷
同居纠纷
婚姻法规
离婚案例
1
2
3
当前位置:
主页
>
子女抚养
>
探视权
> >
二胎
抚养权
抚养费
探视权
非婚生子女
子女监护权
社会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探望权吗
发布时间:2018-09-27 22:38
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探望权吗
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有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鉴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监护人(即孩子的直接抚养人)也有理由拒绝对方探视。但这种理由只能更加激化彼此的矛盾,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并不可取。
因此,要解决上述矛盾,可以采取相互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请求支付抚养费。
电话咨询
律师介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