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收养赡养 > >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不是赡养义务就一直存在呢?根据法律规定,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

能否因为父亲偏心拒绝赡养

不可以拒绝赡养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也作出了相同的...

赡养纠纷案件如何确定被告

法条: 《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两类案件属必要的共同诉讼: 一是继承案件中的共...

赡养纠纷庭前调解吗

一、赡养纠纷会不会进行庭前调解 赡养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

变更赡养纠纷案例

一、赡养纠纷有哪些 (1)赡养费官司怎么打? 赡养是晚辈对长辈应尽的照顾其生活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

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否可以起诉

被收养的孩子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 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在需要解除的收养关系中,并不是所有的解除都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协商而解决。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对于是否解除收养关系的问...

计划生育收养需要什么条件

一、收养人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手续

收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死亡,因主体缺位而自然终止;二是收养关系依法解除,通过法律手段而人为地终止。就法理而言,因死亡而终止的,以收养关系为中介...

律师
在线法律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呼: *
电话: *

咨询提交后,本站将安排律师和您联系!

阅读排行
联系方式

上海离婚律师网

联系人:谭凯律师

电话:15026597100

手机:15026597100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