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协议离婚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有合法婚姻登记;
2. 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
3、谈判达成协议;
4、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
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