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分居两年后可以办理离婚。 无论分居多久,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均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或者去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婚姻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反复教育后持续存在的赌博和吸毒等不良习惯;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情绪崩溃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