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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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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5-03-27 10:54 热度: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积累过程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对应,是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体现。对于养老保险金,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且该部分养老保险金是基于离婚前个人缴纳部分在离婚后产生的收益,其性质较为复杂,一般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部分地区倾向于将离婚前个人缴纳部分对应的离婚后收益视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缴纳部分对应的收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先计算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总额,然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配。​
案例:林某和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林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了一定金额。离婚时,法院认定该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在另一起案例中,陈某和李某离婚时,李某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该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开始积累。法院经审理,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应得的养老保险金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而在另一起案例中,赵某和钱某离婚后,赵某才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该养老保险金中离婚前赵某个人缴纳部分在离婚后产生的收益,法院根据当地司法实践,认定为赵某个人财产,婚后共同缴纳部分对应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是基于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即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及相关权益属于夫妻共有。对于离婚后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相关收益的判断,各地司法实践虽有差异,但总体上遵循公平合理以及对婚姻期间共同贡献的考量原则。法院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公积金缴存记录、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准确确定财产范围和分割方式。​
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关注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缴纳情况,保存好相关凭证。在离婚时,如果涉及这部分财产的分割,要准确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积累金额。对于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明细。对于养老保险金,要了解其缴纳历史和领取政策。如果对养老保险金在离婚后的收益归属存在争议,及时咨询当地律师,了解当地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如缴纳记录、政策文件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协商财产分割时,要将这部分财产纳入考虑范围,合理分配,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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