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处理?​

h 海离婚律师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收益在离婚后才实..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18 15:27 热度:


h 海离婚律师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收益在离婚后才实际取得,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明确可以取得,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后获得的收益,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刘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了一部小说,与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约定出版后支付稿费 20 万元,但稿费在离婚后才到账。该稿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是因为知识产权的创作往往需要夫妻双方的支持,且收益的取得与婚姻关系存在关联,将其纳入共同财产范围,符合公平原则。​
律师建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知识产权创作时,应注意保留创作时间、收益约定等相关证据。对于已明确可取得的收益,即使在离婚后实际获得,也应在离婚协议或诉讼中明确分割方式。若对知识产权收益归属有特殊约定,可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有哪些具体条件?​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

h 海离婚律师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收益在离婚后才实...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有哪些具体条件?​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如下:其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自愿离婚,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该如何选择?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有特点,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抉择。协议离婚优势在于省时、经济,若材料齐全,半小时左右即可办完手续。但要求夫妻双方对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

上海离婚律师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车辆

离婚时,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车辆,车辆所有权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计算方式通常为:先确定车辆婚后共...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