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离婚期间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期间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期间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办?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10 09:04 热度:


一、离婚期间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
 
2、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有什么?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双方办理离婚的过程中,或者已经办好离婚手续后,一方发生对方存在转移、隐瞒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另行发起诉讼,对于这种诉求,法院支持。毕竟对共同财产处置的原则最基本的就是公平,一方转移财产就是不想分割,这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
上一篇:婚姻法对于出轨方的财产分配如何分配?
下一篇: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包括哪些?

相关阅读

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

问题: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借款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和债...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

问题: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主张自己存在个人债务(如个人借款、信用卡欠款等),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另一方辩称该债务与自己无关,是对方的个人债务,无需偿还。夫妻一方的...

离婚协议约定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后能否

问题:协议离婚时,抚养方为了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自愿与对方约定,不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因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大幅增加,或者抚养方经济条件恶化,无力独自承...

离婚后,发现对方不尽抚养义务,能否起诉变更

问题:夫妻双方离婚时,已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但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如长期不管子女、虐待子女、无能力抚养等),另一方能否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变...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