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律师说法 > >
律师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跟子女有关吗

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跟子女有关吗? 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跟子女有关吗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07 20:35 热度:


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跟子女有关吗?
 
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现在双方离婚的争议中。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详情如下: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3、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夫妻离婚时,就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隔,离婚以后,就转化为个人债务。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离婚协议或者司法判决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规定,双方的债务在法律上已经被分隔,不是一方的债务就不需要随后另一方的法律责任,如果还存在异议,应当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判决界定。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诉状范本有债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下一篇:离婚官司一方拒绝到场是否符合规定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能否

问题:协议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如隐瞒房产、存款、股权等),欺骗自己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后,自己发现了该部分隐瞒的财产,能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金银首饰、奢侈品,如何分割

问题: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金银首饰、奢侈品(如名牌包包、手表、珠宝等),离婚时,该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采取何种方式?若一方主张该类财产为个人专用物...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离婚时能否要求多分财产?

问题:夫妻一方在婚内存在出轨行为(如与他人同居、发生婚外情等),离婚时,无过错方能否以对方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解答:无过错方...

上海离婚律师-子女抚养费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问题:离婚时,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但离婚后,因子女患病、上学、物价上涨等原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基本生活,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