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离婚纠纷 > 离婚赔偿 > >
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19 10:08 热度: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那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下一篇:上海离婚律师-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和处理?​

相关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和清偿?​

涉外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通常适用法院地法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上海离婚律师-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和处理?​

涉外离婚中婚前财产的认定,一般适用当事人结婚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若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若既无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无共同国籍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

离婚那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那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离婚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程序及部分文章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