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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离婚时另一方能否撤销?​

问题: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如存款、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撤销并分割该财产?​ 解答:可以主张撤销,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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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离婚时另一方能否撤销?​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5-12-02 16:07 热度:


问题: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如存款、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撤销并分割该财产?​
解答:可以主张撤销,但若赠与行为已完成(如房产已过户、存款已转入子女账户),且赠与是为了子女利益(如保障子女生活、教育),法院可能不予撤销;若赠与存在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法院会支持撤销请求。​
案例:张某(男)与李某(女)婚姻存续期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夫妻共同存款 20 万元转入未成年儿子账户,并办理了定期存款。后双方诉讼离婚,李某主张张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将 20 万元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张某辩称赠与是为了儿子教育和生活,并非转移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在赠与存款前已与李某产生离婚纠纷,且儿子当前教育、生活无需大额资金支持,赠与行为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最终判决撤销张某的赠与行为,20 万元存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分 10 万元。​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赠与属于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受让人(子女)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此处子女一般不构成善意),所有权人(另一方)有权撤销。但需区分赠与目的:若赠与是为了子女利益(如为子女购房、支付教育费),且已完成过户或交付,法院为保护子女利益,可能不予撤销;若赠与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分割(如离婚前突击赠与),即使已交付,另一方仍有权撤销,要求分割该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建议:发现对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给子女的,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沟通记录),判断赠与目的是否合法。若存在转移财产嫌疑,应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将财产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若赠与已完成(如房产已过户),应提供证据证明赠与损害自身利益(如导致自身无经济来源),请求法院撤销。为避免此类纠纷,夫妻双方处置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涉及子女利益的大额赠与,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用途和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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