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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诉讼离婚时,一方为多分财产或报复对方,伪造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虚构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该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解答: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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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5-12-02 16:04 热度:


问题:诉讼离婚时,一方为多分财产或报复对方,伪造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虚构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该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解答: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伪造债务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例:刘某(女)与陈某(男)诉讼离婚,陈某为多分财产,伪造了一张向朋友王某借款 50 万元的借条(载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并让王某出庭作证。刘某对该债务不予认可,申请法院对借条形成时间、转账记录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借条为离婚诉讼期间伪造,转账记录为虚假流水。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妨碍民事诉讼,且企图侵占刘某财产,判决陈某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 20%,同时对陈某处以 2000 元罚款。​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不仅会导致财产分割不利,还可能面临民事制裁,情节严重(如伪造数额巨大、多次伪造)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伪证罪等刑事犯罪。​
上海离婚律师建议:若发现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如借条形成时间、笔迹鉴定),收集证据证明债务虚假(如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对方与证人的利害关系证明)。诉讼中,应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分割财产时,明确主张对方伪造债务,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若离婚后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可在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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